歐盟對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要求趨嚴
點(diǎn)擊數: 394 發(fā)布時(shí)間: 2014-01-16 15:08:00 信息來(lái)源: CPRJ中國塑料橡膠
歐盟對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要求向來(lái)嚴格,丹麥格陵蘭島為保持與歐盟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法規一致,最近發(fā)布了《格陵蘭島食品接觸材料通知》,通知中修訂案基本執行歐盟食品接觸法規中的條款。
新規對活性和智能材料、陶瓷、搪瓷和玻璃制品、再生纖維素膜、回收塑料以及塑料制成的食品接觸材料和物品做出了相關(guān)規定,其中包括:要求對不能食用的材料應標記“DO NOT EAT”,并運用相關(guān)符號標記;第10/2011號法規附件1中允許的物質(zhì)、歸為已知致癌、致突變、生殖毒性的物質(zhì)(CMRs)、禁用的納米材料等塑料物質(zhì)應按規定進(jìn)行授權申請;陶瓷、搪瓷和玻璃制品中鉛鎘的遷移量按照丹麥指令822規定的限量要求標準執行。
中國每年有較多批次食品接觸材料及其制品遭到各種原因的通報召回或退運等。其中重金屬遷移、初級芳香胺遷移、甲醛遷移以及過(guò)高的遷移總量等成為通報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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